上課時間:每週二20:00-21:30
上課地點:中興大學體育館2樓(請自備球拍)
5/14、5/21、5/28、6/4、6/11、6/18、6/25、7/2、7/9、7/16
課程進度綱要 簡英智老師
時 數 |
教 學 內 容 |
第一堂 |
課程講解、握拍法、球感練習(撿球、拍球及接球) |
第二堂 |
球感練習(撿球、拍球及接球)、正反手握拍練習 |
第三堂 |
正反拍握拍平球、正反拍挑球、前進步法練習 |
第四堂 |
前進挑球練習、發球規則、發長球、發小球 |
第五堂 |
前進挑球練習、發球練習、長球動作講解、長球 |
第六堂 |
退後步法練習、原地擊長球、退後擊長球練習、退後-交換步-擊長球-前進練習 |
第七堂 |
正反拍放小球講解擊練習、前進放小球練習-後退回中場 |
第八堂 |
小球、挑球回中場交互練習小球-中場-長球-小球來回練習 |
第九堂 |
原地切球講解及練習切球上網練習、原地殺球講解及練習球上網練習 |
第十堂 |
單雙打自我練習及戰術講解 |
退費規則:(依據本校「推廣教育班學員退費辦法」實施)
(1)有以下任一情況者,在活動尚未開始前已繳交學費者,基於學員權益,可無息全額退費。
●學員於報名註冊繳費後,因重大事故(如醫院診斷證明書),兵役召集(召集令)等特殊原因,並檢附證明者,由開班單位決定,無法繼續就讀者。
●未達開班人數者。
●開班單位因特殊原因於開課前變動課程內容,致學員權益受損者。
(2)學員於註冊繳費後開課前無法就讀者,得申請退還所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
(3)學員於開課後未逹全部課程六分之一(含)時數無法就讀者,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。
(4)學員於開課後未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(不含)時數無法就讀者,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五成。
(5)學員於開課後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(含)時數無法就讀者則不予退費。
(6)報名作業所繳交之報名費,無論是否開班均不退還。
(7)委辦單位有其退費規定者,從其規定辦理。
(8)退班或退費之費用,依規定須退至報名者本人帳戶中(郵局及第一銀行不扣匯費30元), 如非本人須簽切結書,辦理時間約工作天一至兩週。恕不接受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退費。
【以上師資、課程內容、時間及場地等,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。】